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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朗读者》是个爱情故事?
2009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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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早就看完了《朗读者》,一直是欲说还休的状态,我不知道自己把握住的到底是什么,只能从别人的评论里找到自己捕捉到得不是什么。直到看到王晓渔的《打毛线的屠杀者》,骤然释怀。我从来没有觉得《朗读者》的核心是爱情和伦理。它的重点应该在最后的法庭上。摘录若干句子以作解释:
“汉娜以工作为由,表示自己仅仅是遵从命令,服从命令听指挥就像打毛线一样,常常被视为一种美德。”
“20世纪最重要的女哲学家阿伦特,应《纽约客》杂志之约抵达审判现场,她发现简单地把屠杀者称作无恶不作的魔鬼,对于反思大屠杀并无帮助,因为每个人都不会认为自己是魔鬼,都觉得自己要比艾希曼清醒,会从魔鬼身边走开或者拒绝成为魔鬼。恰恰相反,她指出艾希曼可能是一个模范父亲、温柔的丈夫、称职的公务员,可是这些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屠杀者。”
“阿伦特发现“平常的恶”,这种恶潜伏在每个人的身上,在一个正常的年代, 它可能是个美德,可是在一个非常年代,它可能是恶的使者。一个售票员,认真地售票,不放过任何一个逃票者;一个看守,认真地把犹太人关押起来——这都是认真,可是结局迥异。”
“汉娜并不缺乏勇气,可是因为缺乏思考和判断,勇气没有在最该出现的时候出现。”
“《朗读者》当然无法和阿伦特《耶路撒冷的艾希曼》相提并论,反思被性和童话包裹,这也是电影的无奈,需要用糖衣包裹思想的药。”
我同情汉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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